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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民发现离任法官代理官司可向市高院举报
来源:楚天律师发布时间:2011年05月27日作者:重庆晚报 唐中明

     有的法官离任后,通过自己当法官的影响力来接官司,碍于不好出面,就找来“兄弟伙”律师出面打官司,自己则在幕后指挥。

  即日起,如果老百姓打官司时发现这样的情况,都可以举报———昨日,市高院和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全国首部《关于禁止离任法官及法官近亲属隐性代理的规定(试行)》,为离任法官和律师拉起一道“禁业”红线。

 

已建立“单方退出”制


  “现在不少人只看律师与法官之间有无非法勾结的可能。如果律师的家人是法官,当事人更愿意委托这样的律师。”市高院纪检组组长乔娅告诉重庆晚报记者,为在法官和律师之间筑起一堵防腐“隔离墙”,去年初,市高院建立了“单方退出”机制,有6名配偶、父母或子女是律师的法院领导干部,被调离审判执行岗位;5名法院领导干部的配偶、父母或子女选择不再在本地从事律师职业。

  乔娅表示,今年,离任法官及法官近亲属“隐性代理”问题成为重庆法院治理重点。

 

可责令律师退出诉讼


  《规定》中指出,隐性代理是指人民法院离任法官、法官近亲属违反回避制度和任职限制制度,本人不亲自担任而转请他人担任代理人或辩护人,从中获取利益并干扰公正司法的行为。

  这一行为的主要特征,一是违反法律制度规定暗中进行诉讼代理或辩护活动,二是从中谋取利益,三是通过主动的行为影响依法审判和执行。

  《规定》载明,法官在审理、执行案件时,发现有隐形代理情形,经查证属实的,应当在3日内通知当事人更换代理人或辩护人。若拒不更换,法院可责令该代理人或辩护人退出诉讼。仍然拒绝退出的,办案法院可报请上一级法院指定其他法院管辖。

  针对已审结的案件存在隐性代理的问题,规定中明确了“再审监督”,即各级法院在《规定》施行后,案件的处理应当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。

 

处罚律师及其事务所


  《规定》同时指出,如离任法官、其近亲属提起诉讼,要求当事人或相关律师支付隐性代理费用的,法院将不予支持。

  乔娅表示,对于离任法官及法官近亲属而言,凡进行隐形代理的,将予以批评教育,情节严重的全市法院通报批评,并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。

  “一旦发现律师接受隐性代理,我们将对律师及其事务所进行处罚。”市司法局律师公证工作管理处处长陈治元表示,按照相关规定,发现律师以不正当手段承接业务,将根据情节严重,予以批评教育、通报、警告、罚款、没收非法所得直至停业三个月不等的处罚;对律师所在的事务所,情节严重的,可以被吊销执业证书。

 

建立并公开信息库


  据了解,市高院与市司法局还将共同建立离任法官、法官近亲属进行隐性代理的信息库,并通过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开。

  今后,市民在打官司时,如果遇到对方有类似的隐形代理问题,可以向市高院的院长邮箱(qfengjudge@yahoo.com)举报;发现律师有上述问题,则可向市司法局举报。